几个主要疑点:
1. 打电话的时间——最后一次打电话是否在卫生间——李某证词是否为真
2.裤子在谭静坠落时(或坠落后)脱落并有破损——裤子皮带是否系上
3.赤脚与马桶上的踩踏痕迹矛盾,,并且楼下现场没有发现鞋子的报道
4.卫生间窗户的防护网——被谭静撞弯曲,似乎说明不是主动跳楼
5.第一报警人到底是李某还是清洁工还是邻居
6.有没有人听到谭静坠楼呼救或喊叫
关键是警方把三个韩国人的所有证词全部当成了金科玉律,殊不知,当事人的证词在案件认定中,应该是不起决定性作用的,是人都会想办法让自己脱罪。最好的办法是,隔离三个人分别审问,详细审问,利用囚徒困境的办法让他们的说法自说自话,再逐步利用矛盾点进行突破。如果随便询问几句,然后轻轻松松地把人放走,认定自行坠楼。还有,尸体的发现时间、保安的证词、扫地大妈的证词、最后通话时间,通话的对方是谁,都说了什么, 这些都是乱七八糟的或者稀里糊涂的,这样就可以蒙混过关了?
经事发警方提取东风广场监控录像调查,谭静等4人回到东风广场是凌晨5时12分,上楼后出电梯的时间是5时26分,而据金先生转述韩国人李明的话说,凌晨5时20分许,李明等人扶着谭静回到家,“谭静一个人躺在床上说胡话,约十分钟后,谭静摇摇晃晃地进了卫生间,把门反锁后开始打电话。她讲电话的声音很大,中间夹带着中、英、韩语,还不时地说着脏话,像是在跟人吵架。”
但警方有关人士透露,谭静的手机上最后通话记录是4月5日凌晨4时10分左右。
如果警方的话属实,则证明李明在撒谎——5点26分回到寓所后,谭静不可能在卫生间把门反锁后开始打电话。
为什么撒谎,当天晚上发生了什么?
另一个疑点——裤子。
警方知情人士表示,经办案民警调查,死者在事发前并非半裸,坠楼之前穿了一件黑色吊带背心(其牛仔外套在进入房屋后因觉得闷热而脱了),下身也穿了长裤。在高空坠落时,因为多次碰撞刮擦,死者的背心被划落。办案民警后在事发民楼一楼的草坪上找到一条草绿色的休闲裤,休闲裤多处爆裂,裤腰处系有一条皮带。经调查,该条草绿色休闲裤为死者所穿,经碰撞后自然脱落在尸体下方草坪上,“因此在坠落时她是穿了裤子的”。
如果系了皮带,即使碰撞时裤子破裂,也很难整体从身上脱落。
报道只说裤腰处有皮带,没有说皮带是断裂了?还是根本就没系?
第3个疑点——窗户和防盗网
但是民警在现场勘查时发现,卫生间窗户的铝合金防盗网未完全固定,右下方容易脱落裂开。联系死者死前严重醉酒的状态,因此不排除死者入厕开窗后不慎坠楼的可能性。
现在的窗户,如果想打开的话,是没必要爬到窗台上去开的。
如果这样设计窗户,那建筑师早该下岗了。更何况现在的窗户都是按照标准图施工的,更没有爬上窗台开窗的可能。
死者为什么爬上窗台?一个严重醉酒的人连走路都成问题,如何能爬上窗台?
如果是自杀,为什么要选择装有防盗网,而且非常狭小的卫生间窗户,而不选择宽阔的阳台?